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1年度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融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行、陆丰农商银行均指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陆丰农商银行是在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9年10月挂牌开业。至2021年末,全行注册资本为6.28亿元,在岗从业人员395人,内设13个部门、3个准事业部中心,是全市营业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本土法人银行。
截至2021年末,全行总资产达86.5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71.88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9.34亿元;各项财务收入2.98亿元,同比增加0.31亿元,增幅11.78%;实现经营利润1.08亿元,同比增加0.19亿元,增幅21.83%;监管指标持续向好,不良贷款余额0.3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8%,拨备覆盖率为393.59%,主要监管指标均大幅优于监管要求。
三、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陆丰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Lu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简称:Lufeng RuralCommercialBank)
(二)法定代表人:徐思宏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路边(桂花路与东海大道交界处南侧)
邮政编码:516500
(四)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602室
联系电话:8620-83720025
(五)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渠道:
年度报告通过本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方式进行披露
年度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本行其他相关资料
1.成立日期:2004年9月20日
2.注册登记机关: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81617966008T
4.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财务情况
2021年,本行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保监、地方政府、惠州农商银行、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守法治,稳中求进,坚持“勤劳金融”发展新思路,坚定不移做好支持“三农”、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工作,促进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一)业务规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为865845.51万元,比年初减少2253.23万元,减幅0.26%;各项存款余额为718825.95万元,比年初减少17250.26万元,减幅2.34%;各项贷款余额393364.42万元,比年初增加67980.07万元,增幅20.89%。
(二)经营效益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财务总收入29760.18万元,同比增加3135.26万元,增幅11.78%;财务总支出(不含所得税)20235.73万元,同比增加1851.73万元,增幅10.07%;实现利润总额9524.45万元,同比增加1283.53万元,增幅15.58%;实现经营利润10783.24万元,同比增加1932.57万元,增幅21.84%。
(三)不良贷款率持续达标。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为3162.15万元,同比增加1434.02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80%,同比上升0.27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393.59%;拨贷比为3.16%。
(四)资本充足水平良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加权风险资产367866.88万元,较年初增加49568.29万元,增长15.57%;资本净额104804.79万元,较年初增加6645.76万元,增长6.77%;一级资本净额100711.27万元,较年初增加6040.86万元,增长6.38%;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8.49%和27.38%,资本充足水平良好。
(五)股东价值有效保持。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每股净资产1.60元,基本每股收益0.13元。
五、各类风险管理状况
(一)风险管理概况
报告期内,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
报告期内,本行上述主要风险未发生重大风险性事件。2021年,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管理策略:
(二)主要风险及相应策略
1.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对本行按约定负有的义务的风险。本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等的信贷业务,和非我国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债和票据的投资,以及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省联社政策部署,深入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将不良贷款风险管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部署,切实强化表不良贷款管理,加强表不良贷款清收压降工作。二是结合信贷管理实际,持续加强信贷数据指标的非现场监测,提前识别和预警经营风险信号,有效防范信贷风险。三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设立专项清收奖励金,提高清收人员工作积极性,并落实专人跟进工作方案的有效实施,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全力推进表外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及管理工作。四是对标监管部门不良贷款应销尽销处置思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结合本行实际,通过财务核算及安排,核销压降不良贷款。
2.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基于本行的资产组合状况,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
报告期内,辖内存款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负债端资金成本上升明显。针对以上情形,本行加强对存贷款业务利差的监测,以提高资产收益率,缓解净利差下降的趋势。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贷款方面:受市场利率、两增两控等综合因素影响,本行新发放贷款加权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总贷款收益水平保持相对平稳。一是紧跟金融创新趋势,积极响应政府部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目标,结合实际需求,推出了系列新型信贷产品,提升县域农户、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效率;二是结合本地以小微企业经营和消费信贷市场为主的零售市场特点,明确特色业务推广;三是合理调整贷款利率定价,进一步降低了普惠金融类、涉农消费类贷款等利率水平;四是树立“制度先行、合规经营”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和规范信贷管理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合作,积极推进开展粤财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加强与政府、人民银行等国家机构合作,优化业务体系,进一步分散信贷风险;六是强化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落实,积极响应国家普惠政策,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投放工作部署。
(2)债券方面:截至2021年末,本行持有债券票面共18.8亿元,都为安全性较高的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本行配置的利率债都在价格低位配置。利率债市场波动较小,市场风险可控。2021年,本行持续关注市场风险的发生,及时关注存量债券中债估值的变化,保证市场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出台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2021年版)》等制度,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有效提高了本行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分析及防范能力,保证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本行流动性风险监测、管控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健全应对流动性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二是合理安排资产期限,防范流动性风险;三是对拓宽贷款投放渠道,加大不良贷款压降力度;四是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力度。
4.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的或失效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和声誉风险。操作风险是本行经营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无法完全消除,只能尽可能减少。
报告期内,本行在业务运作中面临着多种操作风险,本行致力通过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评估系统加强管理。本行根据环境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定期地评估和调整这些政策和程序,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检查。目前本行已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会计风险的防范和监控。通过各项系统实现前、后台分步操作、相互牵制,对重大风险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二是依托数据大集中工程,本行将操作风险因素的重要管理控制流程固化到了相关业务系统中,流程的自动化大大降低了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提高了以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强本行的监督问责。
5.合规风险管理策略
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开展合规年活动、各类风险排查活动,使本行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切实加强了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保障全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本行合规风险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识别外部法律规则更新带来的新增合规风险,并且据此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对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创新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其符合外部法律规则;三是向各业务条线和支行提供合规咨询;四是对授权等事项进行归口管理;五是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培训;六是制定方案,深入自查自纠、量化压降目标,大力整治存在的履查履犯问题,进一步营造了本行良好的合规氛围。
6.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逐步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法治文化宣传,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将横向业务支持与纵向业务监督管理相结合。报告期内,本行的法律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如下:一是规范了合同管理和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建立与本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事务管理机制和法律顾问机制。二是优化法律事务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结合本行实际,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通过不定时的普法培训强化本行员工的法律意识,让每位职工做到有法必依,从源头上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更进一步推动“法治农商”的进程。
7.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外部事件导致外部负面评价风险。包括媒体评论,社交圈流传等。声誉风险是本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重要风险,本行充分重视社会舆情对声誉带来的影响,利用信息科技从源头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问题。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负面声誉影响的风险事件。
本行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积极开展声誉风险排查,强化舆情管理,不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对声誉风险采取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加强领导,完善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二是预防为主,切实做好舆情监测。三是加强学习,提高声誉风险防范意识。
8.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行信息系统采用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大集中系统,该数据系统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因此,本行影响业务系统连续性的主要风险是网络的中断和电脑终端的故障,以及部分外包管理的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信息科技管理与制度建设。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及设备间管理。三是规范应急处理。四是加强外包管理。五是加强终端管理。本行桌面终端内外网隔绝,内网办公电脑部署有桌面管理系统,并统一安装了专业防病毒软件。外网电脑为专用电脑,与内网完全隔绝。
9.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政策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省联社和本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等反洗钱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洗钱风险事件,本行各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二是加强机制设置。三是强化各项日常反洗钱工作措施。四是日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五是加强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
(三)内部控制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内控评价机制,建立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机制并严格执行;经营决策体现了决策机制程序化原则,并有明确的监督或制约机制;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质要求,建立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引进、退出、选拔、薪酬、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处罚等日常人事管理合理规范;基本制定了各业务条线的规章制度并能较好的落实执行。
六、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股票及股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本行股份总数为628,421,142股;报告期末,本行股份总数为628,421,142股。
单位:股 | |||||
股东类型 | 变更前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增减 | 变更后 | 持股比例 |
法人股 | 496,700,000 | 79.04% | 0 | 496,700,000 | 79.04% |
自然人股 | 131,721,142 | 20.96% | 0 | 131,721,142 | 20.96% |
其中:职工股 | 8,968,620 | 1.42% | 458,500 | 8,510,120 | 1.35% |
合计 | 682,421,142 | 100.00% | 0 | 682,421,142 | 100.00% |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628,421,142股,股东户数总计为2,210户,其中,法人股东10户,自然人股东2,200户。
2.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 | 持股比例 |
1 |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0,000,000 | 54.10 % |
2 | 太东集团有限公司 | 30,792,636 | 4.90 % |
3 | 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18 % |
4 | 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18 % |
5 | 广东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18 % |
6 |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 | 3.18 % |
7 | 惠州众志广告有限公司 | 15,407,364 | 2.45 % |
8 | 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2,500,000 | 1.99 % |
9 | 容茂烽 | 12,500,000 | 1.99 % |
10 | 惠州嘉卓投资有限公司 | 12,000,000 | 1.91 % |
报告期内,本行最大十名股东股权未发生变动。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以中国银保监会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的《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依据,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本行的各项管理规定。
我行在“三会一层”的基础上,强化了“三道防线”建设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在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2.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本行共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6笔,贷款金额1843万元,贷款余额1687.03万元,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五新增重大关联交易。资产租赁类关联交易1笔,金额1.55万元,5年期间每年递增5%。
(四)股权与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被司法冻结股份数247.8万股,占本行总股份数的0.39%。暂不存在股份质押或本行股东将所持本行股份质押在本行的情况。
七、董、监、高级管理层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情况
姓名 | 性别 | 任职时间 | 职务 |
刘小周 | 男 | 2019年11月 | 行长、职工董事 |
黄辉宏 | 男 | 2019年10月 | 副行长、职工董事 |
戴立强 | 男 | 2021年9月 | 外部董事 |
陈国宏 | 男 | 2021年9月 | 外部董事 |
刘荣涛 | 男 | 2019年10月 | 外部董事 |
张美坤 | 男 | 2019年10月 | 外部董事 |
黄磊 | 男 | 2019年10月 | 外部董事 |
王耀伟 | 男 | 2019年10月 | 独立董事 |
李晓蕾 | 女 | 2019年10月 | 独立董事 |
李劲松 | 男 | 2019年10月 | 监事长、职工监事 |
郭少展 | 男 | 2019年10月 | 职工监事 |
林厚润 | 男 | 2019年10月 | 外部监事 |
容茂烽 | 男 | 2019年10月 | 股东监事 |
黄少江 | 男 | 2019年10月 | 外部监事 |
赖永明 | 男 | 2019年10月 |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
安秦耀 | 男 | 2019年10月 | 行长助理 |
林俊彦 | 男 | 2019年10月 | 行长助理 |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徐思宏先生辞去职工董事、董事长职务;胡平先生、温建京先生辞去外部董事职务;增补戴立强先生、陈国宏先生为外部董事。
2.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3.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未发生变动。
(三)本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职员工395人,具体情况如下:
1.按学历类别划分:
单位:人
学历类别 | 人数 | 对比上年变动 | 占比 |
研究生及以上 | 0 | -1 | 0 |
大学本科 | 314 | 1 | 79.50 |
大专 | 74 | 2 | 18.73 |
中专及以下 | 7 | -4 | 1.77 |
合计 | 395 | -2 | 100 |
2.按岗位类别划分
单位:人
岗位类别 | 人数 | 对比上年变动 | 占比 |
管理岗 | 98 | 30 | 24.81 |
业务岗 | 220 | -3 | 55.7 |
支持保障 | 77 | -39 | 19.49 |
合计 | 395 | -2 | 100 |
3.按年龄类别划分
单位:人
年龄类别 | 人数 | 对比上年变动 | 占比 |
25周岁以下 | 30 | 7 | 7.59 |
25-29周岁 | 53 | 3 | 13.42 |
30-34周岁 | 61 | -14 | 15.44 |
35-39周岁 | 56 | 7 | 14.18 |
40-44周岁 | 41 | -1 | 10.38 |
45周岁以上 | 154 | -4 | 38.99 |
合计 | 395 | -2 | 100 |
(四)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
1.薪酬制度
本行已制定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版)》《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9年版)》《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实施细则(2021年版)》,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或每季制定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
2.薪酬结构
职工工资结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和补贴组成。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季度考核发放和年度汇总考核发放。
3.员工薪酬政策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报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层负责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各项决议。
(2)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
本行年度薪酬收益人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编员工(含内部退养人员)等,
(3)非现金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现金薪酬情况。
(4)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提留,其中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延期支付比例为4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
(5)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职工工资总额与存款规模及风险调整后利润挂钩。
(6)薪酬方案例外情况
本行高管薪酬调整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版)》(粤农信联发〔2018〕607号)执行。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根据履职评价和考核结果确定。
八、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情况整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分别制定了对应的议事规则,“三会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形成了依法合规、各司其职、运作顺畅、相互制衡的良好治理模式。
(二)股东大会
1. 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作为本行的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及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本行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职权。
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
2021年4月26日,本行在陆丰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2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3,67.31股,占陆丰农商银行股份总数的75.3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及选举非职工董事的议案等10项议案,上述10项议案均全票通过。听取了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4项报告。
(三)董事会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本行经营发展战略,以及绿色信贷、金融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等职权。
2.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职工董事2名、外部董事5名、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均能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董事会工作情况
(1)规范公司治理运行,实现科学高效决策。一是依法合规推进公司治理,2021年,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审议议案68项,审阅报告11项;二是完善优化董事会人员结构,完成2名非执行董事的变更工作,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转;三是不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
(2)内控管理强化提升,公司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内控风险管理;二是优化组织架构设置;三是加强高管履职监督。
(3)完善股东股权管理,做好关联交易控制。一是规范股东行为管理;二是加强股权事务管理;三是持续推进确权工作;四是合规开展关联交易。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64项议案,主要包括关于成立存款营销中心、成立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中心、变更业务发展部名称及职责等议案。
4.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计2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2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为本行工作的时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两位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在本行无贷款,均不担任本行任何管理职务。2名独立董事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在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的审议与决策,就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本行及本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发挥作用。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按照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议事职能,围绕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内部审计、服务三农、关联交易、消费权益保护等董事会关注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会议17次,审议议案31项并形成相关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协助董事会决策的作用。
(四)监事会
1.监事会构成
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全体监事均能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2.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重点围绕转机制、稳发展,提升监管评级,巩固改制成果,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服务实体经济等多方面 ,通过审议、审阅重要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3.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在上级党委和本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防风险、强合规、提评级、稳发展”的工作重点,根据监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本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独立、公正、勤勉地对本行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积极推动本行各项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主动列席有关会议。三是及时揭示风险。四是开展监督审计。五是加强案防内控合规的监督。六是指导内部审计工作。七是强化监督问责。
4.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2021年因没有提名等事项,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全年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3次,主要是组织开展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监督董(监)事、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组织对内审部负责人离任审计。
5.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正确行使表决权;全体外部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发现本行外部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其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外部监事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组织机构图
九、2021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2021年以来,本行认真贯彻“回归本源、一齐发展”理念,坚守法治,稳中求进,坚持“勤劳金融”发展新思路,深耕普惠金融,以创新和科技驱动“三农”金融服务优先发展、提质增效,取得较好成绩。截至2021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9.34亿元,比年初增加6.80亿元,增速20.89%。其中:涉农贷款保持高速增长。涉农贷款余额20.42亿元,对比年初增加3.01亿元,增速17.28%;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剔除转贴现)3.54亿元,对比年初增加1.15亿元,增速48.32%,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目标。
(一)支持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工作措施
2021年,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紧扣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大“三农”关键领域金融供给,成效显著。
1. 强化金融支持,践行“勤劳金融”。一是坚持走“普惠”发展道路;二是完善金融产品体系;三是加强贷款营销;四是深入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五是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六是调整审批权限,提升贷款审批效率;七是加大激励,提高贷款投放积极性;八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
2. 强化惠农、惠企政策执行,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持续推进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的有效落地;二是积极响应国家普惠政策,先后出台多项专项方案;三是持续深入开展“粤信融”、“中小融”、“中征应收账款”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3. 专设机构,全面推进农村金融网格化服务工作。2021年本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成立了普惠金融部(乡村振兴部),下沉服务重心,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
(二)2022年工作规划
2022年本行将继续坚守服务“三农”,扎根本土,以“普惠金融户户通”工作为总抓手,坚持不移走“勤劳金融”稳健发展道路,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全力打造“小而美”本土银行。一是全力推进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二是扎根本土,深耕普惠金融;三是流程再造,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四是明确方向,大力发展零售业务;五是深化合作,做强“信保基金”、“融资专项资金”业务;六是科技赋能,推动企业信贷对接便利化;七是进一步充实信贷力量。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2021年以来,陆丰农商银行积极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组织体制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行为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及重大创新创优等多方位发力,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水平,积极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责任。2021年度,本行未发生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和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2021年以来,本行畅通多渠道接收的投诉共15宗,其中:一般投诉7宗、无效投诉8宗,未发生重大投诉事件。投诉业务多发领域主要为银行卡业务和贷款业务;投诉主要原因主要集中在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和因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等问题。本行能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各类投诉事件,客户撤销投诉5宗,撤销投诉率33.3%,客户对投诉处理结果的满意度为86.7%,投诉办结率为100%。
十一、企业社会责任
2021年,本行以党建引领为轴,始终坚守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宗旨,扎根本土,融入地方,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时刻牢记支农支小的初心使命,勇担社会责任,用实际行动诠释“陆丰人自己的银行”,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的使命担当。
探索政银企合作新模式。分别与陆丰市人民政府、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探索服务“三农”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新模式,深化资源利用、业务整合、全流程服务等全方位的合作。其中,计划为陆丰市供销合作联社推荐的优秀单位成员提供不少于3亿元的融资服务;计划在3年内向陆丰市内乡村振兴产业和项目提供整体意向授信额度20亿元,重点支持“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充分展现农商服务本土经济的担当精神
完善农村金融产品体系。积极响应政府部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目标,结合本地市场和本行经营实际,推出了“真猪贷”“悦农小微贷”及卡贷宝之“商易贷”“农易贷”“消费易”(自助循环贷)等系列信贷产品,进一步丰富信贷产品,全方位满足农户消费、生产经营信贷资金需求。同时,结合“阳光信贷工程”要求,本行完善了《金融信贷产品简介(2021年版)》,将信贷产品介绍、业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客户经理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提高企业信贷信息获取效率。
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合理调整贷款利率定价。通过科学分析存贷款结构、潜在市场客户需求、当地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经过4次利率调整,逐步降低了普惠金融类、涉农消费类贷款等利率水平,其中“支农支小”再贷款年利率仅为5.47%,切实有效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二是积极落实减费让利。对信贷业务涉及的收费项目进行调整或减免,2021年10月起,本行统一支付贷款评估费及抵押登记费,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积极落实各项惠企政策。一是落实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2021年实行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共53户63笔,贷款金额4.34亿元,延长还款金额1.34亿元,累计为73户受困客户1113笔贷款调整还款计划,涉及贷款金额6.28亿元,延长还款金额合计2.97亿元;2021年投放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40笔,金额0.45亿元,累计投放168笔0.59亿元。二是落实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制定了《陆丰农商银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投放工作方案》,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其中抵质押类贷款利率仅为5.47%,保证类贷款利率仅为5.5%。2021年投放支农支小再贷款55笔1.41亿元,累计投放129笔2.20亿元,超额完成了人民银行下达的工作目标。
助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2021年共投放“粤智助”政务服务自助机321台,完成村级网络覆盖,深入推动“政务+金融”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二、年度重大事项
(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
2021年度,本行未发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
(二)更换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于2021年2月份离职,董事长一职缺位至今,其他高管无更换情况。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对上一年度应诉的贷款诉讼事件进行了上诉。
(四)聘任、更换或者提前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行聘请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承办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五)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行无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十三、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四、董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1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1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1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五、监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1年度报告后,出具如下意见:
1.本行202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本行2021年度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章程》;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二)备查时间: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
(三)备查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本文为官网披露版本,完整版本请于备查地点取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