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IPv6
menu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
2023-11-23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0年度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融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行、本银行均指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陆丰农商银行”)是在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9年10月挂牌开业。至2020年12月,全行注册资本为6.28亿元,在岗从业人员397人,内设13个部门、3个准事业部中心,是全市营业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本土法人银行。陆丰农商银行历史悠久,其前身农村信用社最早成立于1953年。68年来,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不断优化经营机制,践行普惠金融,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处于当地金融机构前列。

立足新起点,开启新篇章。陆丰农商银行坚持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宗旨,持续推进转换经营机制,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致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全天候多样化金融服务,稳步改善资产质量,服务产品推陈出新,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打造精品价值银行。

三、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陆丰农商银行,下称“本行”)

(二)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Lu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简称:Lufeng RuralCommercialBank)

(三)法定代表人:徐思宏

(四)注册及办公地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路边(桂花路与东海大道交界处南侧)

邮政编码:516500

(五)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602室

联系电话:8620-83720025

(六)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渠道:

年度报告通过本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方式进行披露

年度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七)本行其他相关资料

1.成立日期:2004年9月20日

2.注册登记机关: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81617966008T

4.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财务情况

2020年,我行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惠州农商银行、广大股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转机制、强合规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打造“合规与效益协调发展的精品价值银行”为目标,确保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一)业务规模稳健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为865022.91万元,比年初增加87107.07万元,增幅11.20%;各项存款余额为736076.21万元,比年初增加58373.49万元,增幅8.61%,存款规模稳步扩张;信贷规模稳步增长,各项贷款余额325384.35万元,比年初增加126726.78万元,增幅63.79%。

(二)经营效益创历史新高。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财务总收入26625.39万元,同比增加2143.71万元,增幅8.76%;财务总支出(不含所得税)17984.24万元,同比增加1605.84万元,增幅9.81%;实现利润总额8641.15万元,同比增加537.86万元,增幅6.64%;实现经营利润9250.90万元,同比增加982.35万元,增幅11.88%。

(三)不良贷款率持续达标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为1728.13万元,同比增加300.41万元,不良贷款率为0.53 %,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695.22%;拨贷比为3.69%。

(四)资本充足水平良好。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加权风险资产31.83亿元,较年初增加12.53亿元,增长64.96%;资本净额9.82亿元,较年初增加0.68亿元,增长7.39%;一级资本净额9.47亿元,较年初增加0.55亿元,增长6.17%;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30.84%和29.74%,资本充足水平良好。

(五)股东价值有效保持。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每股净资产1.51元,同比增加0.09元,增幅6.34%;基本每股收益0.11元,同比增加0.01元,增幅0.02%。

五、各类风险管理状况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本行通过建立“三会一层”的治理体系,清晰界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的职责。

(二)风险概况

报告期内,本行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

报告期内,本行上述主要风险未发生重大风险性事件。但在改制期间因陆丰市人民政府推动改制工作开展了公检法监委联合司法清收活动,本行于2020年3月9日收悉案件情况并予以确认。

(三)主要风险及相应策略

为适应市场形势及监管要求、不断提升自身风险管理能力,2020年度,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以下管理策略:

1.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报告期内,本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根据监管部门应收尽收不良贷款处置要求,本行持续坚持高位推进,将清收压降不良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以一把手带头抓,全员抓落实的工作方式,将不良清收压降工作提高到政绩层面,促进工作见实效。二是按照监管部门、省联社有关指导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审慎经营原则,在“充分暴露风险、如实反映不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不良贷款监测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对不良贷款掌控,采取“提前介入”工作原则,设置逾期贷款预警线,建立重点客户监测台账,将超出预警线的逾期贷款纳入高度关注管控范围,研究分析不良贷款风险类型及化解措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不良贷款风险。三是针对“存量不良贷款”和“潜在不良贷款”,扎实推进市场化处置方式,积极灵活采用支付令、法律诉讼、以减促收、司法介入等各种清收方式相结合的针对性压降措施,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采取多措并行狠抓不良压降方式加大对存量、表外不良贷款的清收压降力度,摸索有效创新清收方式,持续清收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压降成效显著。四是继续借助市政府打击逃废债、司法清收的高压态势,在尽职调查、全面清查存量不良贷款的基础上,通过与公检法建立不良贷款全流程管理体系,重点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逃废债和法院强制执行两个方面,进一步简化司法程序环节,缩短在途时间,提高执行效率,实现司法执行清收的最大化。五是对标监管部门不良贷款应销尽销处置思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不良贷款,结合本行实际,通过财务核算及安排,核销压降不良贷款。六是加大不良贷款管理考核和问责力度,加大考核压力,强化奖罚力度,刺激清收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不良贷款管理工作的长效性发展,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业务发展不力的机构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信贷人员工作效率和对业务质量的把握力。

2.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基于本的资产组合状况,本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报告期内,辖内存款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负债端资金成本上升明显。针对以上情形,本行加强对存贷款业务利差的监测,以提高资产收益率,缓解净利差下降的趋势。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贷款方面:受市场利率、两增两控等综合因素影响,本行新发放贷款加权利率较上年略有下降,总贷款收益水平保持相对平稳。一是创新业务产品,紧跟市场形势,丰富信贷产品体系。二是优化服务方式,建立“营销精细化”和“管理精细化”目标。三是调整市场定位,以市场为导向,确立以“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普惠涉农贷款、工薪阶层消费贷款”为主的大零售业务发展方向,回归本源,坚守定位。四是合理定价贷款利率;五是加强内控管理,强化台账监测和贷后跟踪管理,设立风险预警线,有效控制和降低违约风险;六是加强业务合作,积极推进开展粤财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优化业务体系的同时分散缓释信贷风险。

2)债券方面:截至2020年12月末,本行持有债券票面共17.1亿元,都为安全性较高的国债及政策性金融债,本行配置的利率债都在价格低位配置。本行仅选择风险权重为零的国债以及地方政府债作为投资对象,是基于在安全为首要的原则下保障本行资金收益的考虑做出的选择,风险可控。

3.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

当前本行流动性风险监测、管控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一是全行流动性筹集、储备、调度上实行总行统一管理、集中调配;二是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三是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四是对所需要监测和管理的流动性风险指标设立相应的目标值和阀值,阀值设置应作为预警线,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和机构,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本行经营需要,定期或临时修改相应的目标值;五是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六是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的监测分析和压力测试。

4.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报告期内,本行致力通过继续施行内部控制系统及内部控制评估系统来管理这一风险。本行已经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会计风险的防范和监控。针对会计风险,本行结合“票据凭证印鉴防伪系统”“事后监督系统”等系统的开发使用,实现会计操作流程的职能独立、分离和互相牵制二是依托系统,优化流程,提高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本行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强调各个部门在流程中的职责,并将各个部门职责贯穿起来,有效地加强了本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三是加强监督问责。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的权威也在于执行。

5.合规风险管理策略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开展合规年活动、各类风险排查活动,使本行各项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切实加强了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保障全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本行合规风险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识别外部法律规则更新带来的新增合规风险,并且据此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对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创新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其符合外部法律规则;三是向各业务条线和支行提供合规咨询;四是对授权等事项进行归口管理;五是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培训。

6.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报告期内,本行逐步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强化法治文化宣传,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将横向业务支持与纵向业务监督管理相结合,确保本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2020年,本行的法律风险管控措施具体如下:一是规范了合同管理和外聘律师事务所管理,强化法律风险防控,建立与本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法律事务管理机制和法律顾问机制。二是优化法律事务管理流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三是结合本行实际,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员工法治素养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坚持法律风险管理核心价值观不动摇,将法律风险管控嵌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监督中,扎实推进“法治农商”进程。

7.声誉风险

本行切实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根据省联社要求每季度开展声誉风险排查,强化舆情管理,防范声誉风险。本行高度重视网评工作,及时更新和补充网络评论员队伍,根据监管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对网上出现相关信息的主动评论和正面引导。

本行对声誉风险采取的主要举措有:一是加强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电子横幅等宣传载体进行宣传,在霞湖高速路口、高铁站等陆丰本地人流较多的地方进行户外广告宣传,有效提升本行形象;二是继续做好舆情监测,借助省联社舆情管理系统,坚持每日搜索,加大关键词搜索力度,及时预防和处置负面舆情事件。

8.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

本行信息系统采用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大集中系统,该数据系统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因此,本行影响业务系统连续性的主要风险是网络的中断和电脑终端的故障,以及部分外包管理的风险。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信息科技管理与制度建设。二是加强人员配置及网络室管理。三是规范应急处理。2020年开展了1次信息科技风险应急演练,全年未发生信息科技安全事件。四是加强外包管理。五是加强终端管理。本行桌面终端内外网隔绝,内网办公电脑部署有桌面管理系统,并统一安装了专业防病毒软件。外网电脑为专用电脑,与内网完全隔绝。

9.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政策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省联社和本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等反洗钱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洗钱风险事件,本行各项洗钱和反恐怖融资风险工作措施如下:

1持续完善制度。(2)加强机制设置。(3)强化各项日常反洗钱工作措施。4)日常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控工作措施。本行在日常开展反洗钱管理工作过程中,根据自身组织体系,逐步建立了审慎、规范地运作模式和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模式,推进新型业务的洗钱风险研判。5)加强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

(四)内部控制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内控评价机制,建立起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机制并严格执行;经营决策体现了决策机制程序化原则,并有明确的监督或制约机制;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质要求,建立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引进、退出、选拔、薪酬、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处罚等日常人事管理合理规范;基本制定了各业务条线的规章制度并能较好的落实执行。

六、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股票及股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本行股份总数为628,421,142股;报告期末,本行股份总数为628,421,142股。

单位:股

股东类型

变更前

持股比例

报告期增减

变更后

持股比例

法人股

496,700,000

79.04%

0

496,700,000

79.04%

自然人股

131,721,142

20.96%

0

131,721,142

20.96%

其中:职工股

8,885,820

1.41%

82800

8,968,620

1.42%

合计

628,421,142

100.00%

0

628,421,142

100.00%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628,421,142股,股东户数总计为2,222户,其中,法人股东10户,自然人股东2,212户。

2.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000

54.10 %

2

太东集团有限公司
                                                                                   

30,792,636

4.90 %

3

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3.18 %

4

广东龙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3.18 %

5

广东翁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3.18 %

6

广东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3.18 %

7

惠州众志广告有限公司
                                                                               

15,407,364

2.45 %

8

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500,000

1.99 %

9

容茂烽                                                                                             

12,500,000

1.99 %

10

惠州嘉卓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1.91 %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以中国银保监会的《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的《广东陆丰农村商业行内部人及股东关联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为管理依据,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本行的各项管理规定。

我行在“三会一层”的基础上,强化了“三道防线”建设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在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2.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度本行共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7笔,贷款金额4789万元,贷款余额4587.30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5笔、贷款金额1789万元,贷款余额1787.3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2笔,贷款金额3000万元,贷款余额2800万元。2020年度本行未与关联方发生资产转移或租赁、提供服务等业务。

(四)股权与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发生一笔股份质押业务,占本行总股份数的1.64% 

七、董、监、高管理层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情况

姓名

性别

任职时间

职务

徐思宏

201910

董事长、职工董事

刘小周

20204

行长、职工董事

黄辉宏

201910

职工董事、副行长

胡平

201910

外部董事

刘荣涛

201910

外部董事

张美坤

201910

外部董事

黄磊

201910

外部董事

温建京

201910

外部董事

程宇

201910

外部董事

王耀伟

201910

独立董事

李晓蕾

201910

独立董事

李劲松

201910

监事长、职工监事

郭少展

201910

职工监事

林厚润

201910

外部监事

容茂烽

201910

股东监事

黄少江

201910

外部监事

赖永明

201910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安秦耀

201910

行长助理

林俊彦

201910

行长助理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成员程宇董事,因个人工作变动,已于2020年9月份向我行董事会提交辞职函,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成员未发生变动。

3.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未发生变动。

(三)本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职员工397人,具体情况如下:

1.按学历类别划分:

单位:人

学历类别

人数

对比上年变动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1

0

0.25

大学本科

313

-6

78.84

大专

72

-1

18.14

中专及以下

11

-11

2.77

合计

397

-18

100

2.按岗位类别划分

单位:人

岗位类别

人数

对比上年变动

占比

管理岗

68

5

17.13

业务岗

223

-9

56.17

支持保障

106

-14

26.7

合计

397

-18

100

3.按年龄类别划分

单位:人

年龄类别

人数

对比上年变动

占比

25周岁以下

23

-3

5.79

25-29周岁

50

-5

12.59

30-34周岁

75

-8

18.89

35-39周岁

49

10

12.34

40-44周岁

42

-15

10.58

45周岁以上

158

-7

39.8

合计

397

-18

100

(四)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

1.薪酬制度

职工薪酬指本行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本行按规定参加由政府设立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本行为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行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其自内部退养日起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期间的各项费用。该等福利费用在内部退养计划实施日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折现计算,计入当期损益。本行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折现额进行复核,相关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薪酬结构

职工工资结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其中固定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和补贴组成。固定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为季度考核发放和年度汇总考核发放。

3.员工薪酬政策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报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层负责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各项决议。

2)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

本行年度薪酬收益人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编员工(含内部退养人员)等, 

3)非现金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现金薪酬情况。

4)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报告期,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提留,其中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1%,延期支付年限为3,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延期支付比例为4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报告期内暂无兑付及回扣情况。

5)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职工工资总额与存款规模及风险调整后利润挂钩。

6)薪酬方案例外情况

本行高管薪酬调整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2018年版)》(粤农信联发〔2018〕607号)执行。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根据履职评价和考核结果确定。

八、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依据《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9年版)》等制度,着力完善法人治理构架,不断加强公司治理总体有效性的持续提升,为本行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决策保障和有力的执行机制,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利益。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

2020年1月17日,本行在陆丰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股权托管工作、股权托管管理办法(2019年版)等9个议案。2020年4月30日,本行在陆丰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行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等8个议案以及关于本行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等4个报告。

(三)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11名,其中职工董事3名、外部董事6名、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均能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64项议案,主要包括关于成立存款营销中心、成立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中心、变更业务发展部名称及职责等议案。

3.董事会工作情况

1)完善公司治理模式,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一是建立董事会顶层设计。二是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三是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职。(2)全面统筹提升内控管理体系。

一是加强内控风险管理。二是优化机构设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计2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2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为本行工作的时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两位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在本行无贷款,均不担任本行任何管理职务。2名独立董事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在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的审议与决策,就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本行及本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发挥作用。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按照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议事职能,绕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内部审计、服务三农、关联交易、消费权益保护等董事会关注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会议18次,审议议案30项并形成相关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协助董事会决策的作用。

(四)监事会

1.监事会构成

本行监事会共有监事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全体监事均能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2.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议案,历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重点围绕转机制、稳发展,提升监管评级,巩固改制成果,坚守支农支小定位、服务实体经济等多方面 ,通过审议、审阅重要事项,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

3.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在上级党委和本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各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巩固改革成果、转换经营机制、防范化解风险、稳中求进”的中心工作,根据《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监事会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独立、公正、勤勉地对本行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积极推动本行各项业务做优做强。

4.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2020年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召开审计与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主要是组织开展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监督董(监)事、高管人员的额履职行为;组织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下设委员会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内审部负责人离任审计。

5.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正确行使表决权;全体外部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发现本行外部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其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外部监事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组织机构图

2020.png

九、2020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2020年,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秉持普惠金融的理念,积极拓宽信贷服务广度和深度,坚定服务“三农”、小微企业市场定位,发挥农村金融服务主力军作用,取得较好成绩。截至2020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2.54亿元,比年初增加12.67亿元,增速63.79%。其中:涉农贷款余额17.41亿元,对比年初增加6.74亿元,增速63.22%;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5.56亿元,对比年初增加2.76亿元,增速98.37%,完成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累计发放精准扶贫小额贷款1315笔,金额2230.95万元,余额1076.88万元,实现“应贷尽贷全覆盖”和“持续投放”目标

(一)支持三农金融服务主要工作措施

2020年,我行以乡村振兴为抓手,紧扣“支农支小”“服务县域”的核心监管目标,持续践行普惠金融,成效显著。

一是明确市场定位,二是优化信贷产品体系,陆续推出“渔民贷”“装修贷”“最高额担保贷款”等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切实满足市场需求;三是加强与政府、人行、银监、企业的沟通协作,与“粤财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有效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融资便利度,提升获贷率,四是疫情期间主动担当、主动作为,及时出台工作方案,陆续推出“绿色疫情贷款”“支农支小再贷款复产贷”等疫情贷款,切实加大复工复产和恢复实体经济方面的贷款支持力度,履行社会责任,助力战胜疫情影响,五是积极贯彻“两个政策工具”,主动对接客户,全力落实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展尽展”“应延尽延”,将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计划快速精准落实到位,六是我行积极响应国家扶贫政策,高位推进落实执行陆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加强走访、简化流程、减免费用、提高激励、强化对接”等一系列措施,快速有效推进了精准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作用,2020年新增投放413笔,新增投放金额807.6万元,实现“应贷尽贷、持续投放”目标

(二)2021年工作规划

2021年本行将继续坚持做强做优零售业务为业务发展定位,坚持服务本地,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回归本源,坚守定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一是全力推进业务发展。二是坚守“支农支小”定位。三是创新信贷业务产品。 2021年计划制定推出惠企贷、悦农小微贷、卡贷宝(农易贷)等服务面更广、更具有实操性的信贷业务产品。四是强化业务深度拓展进一步推行深度融合存贷款业务,推行“存贷结合、存贷互通”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加强“总对总”营销,推动本行各项业务发展。五是精准营销,网格服务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以辖内网点为主体,组建专业的网格化营销服务团队,开展全覆盖式营销,分析客户需求和特点,制定营销计划,提供精准金融服务,形成“走出去、引进来”的良好金融业务互动氛围,积极推广拓展金融服务。六是加强与担保公司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快粤财汕尾担保”“广东农业担保”等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建立起政银担合作机制、风险共担机制,促进风险分散,防范信用风险过度集中,进一步提升农商行信贷服务能力,提高“支农支小”效果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按照监管制度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及时为客户提供服务,向金融消费者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处理客户投诉纠纷,取得良好效果。2020年度,本行未发生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和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较为明显。

十一、企业社会责任

本行作为地方独立法人金融机构,坚守服务“三农”、中小微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宗旨,扎根本土,融入地方,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时刻牢记支农支小的初心使命,勇担社会责任,聚焦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在精准扶贫、疫情信贷支持、农村支付优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用实际行动诠释“陆丰人自己的银行”。

助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本行与陆丰市财政局开展代收非税缴费业务,上线了非税缴费云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的非税缴费服务;与汕尾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公积金业务合作,网点设置公积金专门服务窗口,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超级柜台成功对接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延伸到辖内网点;多年来为当地低保户、五保户以及新农保等乡镇群众通过取农取款、网点服务等方式代发补贴等资金,为广大城乡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的金融服务。

强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2020年,本行积极配合人行汕尾中心支行、汕尾银保监分局、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以及省联社的统一部署,利用本行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大力度进行了金融知识宣传,开展禁毒、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打击电信诈骗等银行业金融知识宣传服务活动,使老百姓更好地掌握了日常应知应晓的金融知识,切实防范金融诈骗风险。

大力优化农村支付环境。对助农取款服务点的POS终端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对手机闪付和小额免密免签支付的支持,打造一批优质的“悦农e站”,将其建设成网点的金融服务延伸,打通普惠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并根据人行工作部署,推动碣石镇、南塘镇建设为移动支付示范镇,全面升级两镇商户收单业务受理终端,增加手机闪付、“云闪付”、收单金额语音播报等功能,树立标杆示范商户,顺利通过人行验收,获得“移动支付示范镇”荣誉称号,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的移动支付服务环境。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被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评为“2020年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教育领域金融服务。加强推广移动缴费平台,实现批量缴费业务线上化转移,通过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并使用本行移动缴费平台,为中小学校开通教育缴费业务、党费缴费业务以及共建智慧校园,推动校银合作。

奋力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勇担金融扶贫的社会责任,落实定点扶贫村帮扶责任,关心关爱贫困农户,组织开展了多场扶贫工作推进宣讲会,及时向群众答疑扶贫贷款相关问题,有效帮助乡村干部和贫困户更好知晓政策、把握政策和运用政策,做到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推进扶贫政策落地见效。并持续强化精准扶贫小额贷款的投放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边缘人口贷款需求,做到了“能贷尽贷”。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是全市承担精准扶贫贷款户数、金额均居首位的金融机构。

全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疫情期间,我行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工作指示,主动减费让利,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免收贷款手续费,并出台一系列专项工作方案、信贷产品,为企业复工复产、高效运作注入金融“强心剂”。最快仅用三天就完成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的全过程,有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

十二、年度重大事项

(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

2020年度,本行未发生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

(二)更换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更换高管情况。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对上一年度应诉的贷款诉讼事件进行了上诉。

(四)聘任、更换或者提前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本行于 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按照该议案,本行聘请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承办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

(五)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行无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十三、董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0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四、监事会关于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0年度报告后,出具如下意见:

1.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本行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百杰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章程》;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二)备查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

(三)备查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返回
登录入口
X
易捷通登录
企业网银登录
个人网银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