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累计变更超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离任董事情况
(一)王耀伟同志:原独立董事,因任职期限届满,自愿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二)李晓蕾同志:原独立董事,因任职期限届满,自愿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三)林栋同志:原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原因,自愿辞去执行董事职务。
(四)黄辉宏同志:原执行董事,因工作调动原因,自愿辞去执行董事职务。
二、新任董事情况
(一)叶海雯同志: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汕金复〔2025〕37号),于2025年12月26日起任职本行非执行董事。
(二)谢燕同志: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汕金复〔2026〕14号),于2026年5月15日起任职本行独立董事。
(三)覃业贵同志: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任职资格核准(汕金复〔2026〕15号),于2026年5月19日起任职本行独立董事。
(四)黄根同志:经本行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为执行董事,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于2026年5月26日起任职本行执行董事。
(五)黄少楼同志:经本行第三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董事,并报监管部门备案,于2026年5月26日起任职本行职工董事。
特此公告。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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