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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6-02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农商银行”或“本行”)2025年度经营管理及公司治理等信息披露如下:

    一、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金融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行、本银行均指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简介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或“陆丰农商银行”)是在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19年10月挂牌开业。截至2025年12月,全行注册资本为6.13亿元,在岗从业人员375人,内设11个部门、7个准事业部中心,下设24个营业网点(含总行营业部),是全市营业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最多的本土法人银行。

2025年,本行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全行上下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凝心聚力抓实经营管理、攻坚克难推动业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截至2025年12月末,发展指标“双增双降”:各项贷款余额43.39亿元,比年初增加2.95亿元,增速7.31%,其中一般贷款余额34.78亿元,年初增加3.89亿元,增幅12.59%;各项存款余额78.34亿元,比年初增加3.86亿元,增长5.19%;不良贷款余额4368万元,比年初减少34万元,不良贷款率为1.01%,比年初下降0.08个百分点。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盈利水平持续向好:贷款损失准备余额1.29亿元,年初增加0.24亿元,增幅23.21%;净利润实现0.25亿元,年初增幅178.33%;贷款拨备覆盖率达294.31%,年初增加56.9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稳中有升,资产负债管控成效初显:息净收入为1.85亿元,年初增加188.99万元,增幅为1.03%;存款付息率(月均)0.71%,同比下降22个BP,负债成本管控成效初显。

三、本行概况

(一)法定中文名称: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陆丰农商银行)

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Lu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简称:Lufeng Rural Commercial Bank)

(二)法定代表人:刘小周

(三)注册及办公地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西侧路边(桂花路与东海大道交界处南侧)

邮政编码:516500

(四)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铎(广州)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保利中景A座1918室

联系电话:15692003675

(五)本行选定的信息披露渠道:

年度报告通过本行公司网站发布方式进行披露

年度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本行其他相关资料

1.成立日期:2004年9月20日

2.注册登记机关: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81617966008T

4.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公众存款;发放人民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财务情况

2025年,本行深入贯彻省联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稳增长、提质效、防风险、促转型”工作主线,直面市场竞争加剧、利率持续下行的复杂形势,全体员工埋头苦干、攻坚克难,在业务拓展、风险防控、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业务规模发展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为90.79亿,比年初上升0.80亿元,增幅0.88%;负债总额81.35亿元, 比年初上升1.75亿元,增幅2.20%;净资产9.44亿元,比年初下降0.96亿元,减幅9.22%。各项存款余额为78.34亿元,比年初上升3.86亿元,增幅5.19%,各项贷款余额为43.39亿元,比年初上升2.95亿元,增幅7.31%。

经营效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项财务收入2.68亿元,比年初减少0.23亿元,减幅7.98%;财务总支出(不含所得税)2.33亿元,比年初减少0.35亿元,减幅12.97%;实现经营利润8955.98万元,比年初减少909.03万元,减幅9.21%;净利润2549.37万元,比年初增加1633.43万元,增幅178.33%。

(三)不良贷款率持续达标

截至报告期末不良贷款余额为4367.68万元,同比减少33.89万元,减幅0.77%;不良贷款率为1.01%,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贷款拨备覆盖率为294.31%;拨贷比为2.96%。

(四)资本充足水平良好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加权风险资产36.97亿元,比年初增加5.36亿元,增幅16.98%;资本净额10.44亿元,比年初减少0.71亿元,减幅6.34%;一级资本净额9.38亿元,比年初减少0.96亿元,减幅9.25%;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28.24%和25.37%,资本充足水平良好。

(五)股东价值有效保持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每股净资产1.54元,同比降幅9.41%。 

五、各类风险管理状况

(一)风险概况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等。

报告期内,本行上述主要风险未发生重大风险性事件。

(二)主要风险及相应策略

1.信用风险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是指客户可能无法或者不愿意履行对本行按约定负有的义务的风险。2025年,本行的信用风险主要源于发放贷款和垫款等的信贷业务,和非我国财政部及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国债和票据的投资,以及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的资金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通过合理调整贷款投向,改善信贷资产结构,不断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风险系数,进一步防范、分散和缓冲信用风险;二是通过加强风险监测,摸清风险底数,指导辖内贷款机构做好风险贷款化解工作,有序开展风险化解,确保风险贷款只减不增。

2.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2025年,本行面临的市场风险仍然表现在利率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为配合业务发展规划,服务本地“三农”、小微企业,加大本地信贷资金投放,2025年,本行持续下调自营资金业务规模。二是加快业务转型,实现多元化经营。创新发展方式,优化产品结构和营销思路,提升中间业务、零售业务等收入占比,严格控制各项经营成本,减少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开辟多元化收入来源,降低利率风险对净利息收入以及经济价值的影响。

3.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

流动性风险包括因无法履行还款责任,或者因无法及时或以合理的价格为本行资产组合变现提供资金所带来的风险。2025年,本行每季度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通过轻度、中度、重度三种情况的压力测试结果可以看出,本行流动性总体状况良好,风险可控,应对措施切实可行并能及时充分化解风险。监测数据显示本行流动性比例较高,在正常的金融环境下不存在支付压力,到期应付债务额度正常,可用资金宽裕,短期内不存在流动性支付危机。

报告期内,本行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在日常现金流管理中,监测日间整体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重点账户余额等,确保合理调配资金,各业务条线按照规定报送头寸使用情况,提高头寸管理的有效性,确保履行各项支付义务。二是定期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及日常经营情况,继续优化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模型,按期按需进行压力测试,在正常情景和压力情景下进行前瞻性分析,根据测试结果提前了解本行的流动性状况并及早采取应对措施,避免流动性风险事件的发生。

4.操作风险管理策略

操作风险是指因不完善的或失效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和声誉风险。2025年,本行运作中面临着多种操作风险,本行致力通过继续施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一系列措施及风险预警系统来管理这一风险。通过操作风险专项防控工作排查,发现问题主要存在于柜面业务、授信业务、金融市场业务、电子银行业务、信息科技领域及其他领域的营业场所管理、印章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本行对操作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健全制度流程,制定完善制度流程、落实制度流程执行,防范内部流程引发操作风险。本行致力于通过制定实施科学严密的业务制度流程,避免因制度流程存在空白或漏洞或执行不到位,使操作风险管理工作偏离轨道或失效。二是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关爱教育等方法加强员工管理,防范人为因素引发操作风险。提升员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增强合规内控与风险意识,主动依法合规操作,避免业务管理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5.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外部事件导致外部负面评价风险。包括媒体评论,社交圈流传等。2025年,本行经营中存在少量声誉风险隐患,主要是受行政处罚的相关舆情、案件后续舆情影响、账户使用及柜面服务不到位的舆情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对声誉风险采取的主要举措有:一是保持每日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加大对相关关键词的搜索,关注网友评论与舆情态势,发现舆情影响扩大第一时间上报,确保及时、妥善处置舆情。二是提升网点服务水平。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巩固柜面服务培训成效,优化服务流程,打造业务办理高效、客户体验温馨、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流程标准的营业网点,以热情贴心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本行对外形象。三是切实预防派生风险。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监测和防控工作,备足资金头寸,避免因负面舆情派生的流动性风险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四是依法合规处置舆情。发现舆情风险第一时间上报省联社、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陆丰市网信办等单位,请求相关舆情指导,确保妥善处置;保持与律师沟通,在充分咨询法律处理意见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舆情隐患,避免产生法律风险。五是加强制度学习与培训力度。加强对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应急处置预案等有关制度的学习传达,加大舆情处置技能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员工舆情应对能力,让员工在面对舆情突发事件时能做到及时应对,稳妥处理。

6.战略风险管理政策

战略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经营策略不适当或外部经营环境变化而导致的风险。2025年,本行能够积极落实监管部门和省联社的工作部署,结合汕尾地区的经济社会环境及行业竞争环境等情况,制定符合本行实际的战略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暂未发现本行存在经营决策错误或执行不当等风险事件情况,战略规划基本能符合本行实际

报告期内,本行对战略风险的管理策略如下:一是定期评估,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通过定期评估战略规划的实施成果,检验战略规划是否可行性。二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分析战略风险事件类型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明确全行各层级在发生风险时的相应职责及措施,提高本行风险应对的灵敏性,减少战略风险的影响。

7.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本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本行信息系统采用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数据大集中系统,该数据系统由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因此,本行影响业务系统连续性的主要风险是网络的中断和电脑终端的故障,以及部分外包管理的风险。

本年度,本行未发生信息科技安全事件,具体风险管控措施如下:一是健全信息科技治理及组织架构。二是完善信息科技管理与制度建设。三是加强人员配置及网络室管理。四是规范应急处理。五是加强外包管理。六是加强终端管理。

8.合规风险管理策略

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2025年,本行收到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对本行出具的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汕金罚决字〔2025〕2号、汕金罚决字〔2025〕4号),给予警告并罚款125万元。

报告期内,本行合规风险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识别外部法律规则更新带来的新增合规风险,并且据此制定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二是对内部规章制度和业务创新进行合规审查,确保其符合外部法律规则。三是向各业务条线和支行提供合规咨询,并组织开展合规文化培训以及开展了合规文化等活动,如开展“合规之星”评选活动、合规员考核等工作。四是结合省联社每年开展的内控合规管理系列年的活动,加强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和治理。五是持续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遏制出现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苗头,杜绝异常行为的发生。

9.法律风险管理策略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而无法履行,或者合约订立不当等原因引起风险。2025年,本行主要的法律风险是诉讼仲裁类法律风险,来自内部员工及外部人员提起的诉讼仲裁案件,在内部管理环节或业务运营环节中操作不当引发的,部分案件处于败诉的结果。

报告期内,本行法律风险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不断建立健全科学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法律风险识别、评估等方面的管控能力。二是对存在风险的应对策略及拟采取控制措施,通过提前介入参与经营决策过程,有效地通过事前审查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

10.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政策

2025年,本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汕尾市分行、汕尾金融监管分局、省联社以及本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洗钱风险事件。

本行针对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采取了各项风控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完善制度。本行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身的业务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建立和修订反洗钱内控制度。二是强化各项日常反洗钱工作措施,坚持以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思路,并针对具有不同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特征的客户、业务关系或者交易,以制度、工作通知等形式明确相应识别措施。三是各业务部门密切沟通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风险业务加强了识别、监测和评估,采取了高风险业务长流程、增加逐级岗位审核审批环节,强化岗位制约和增加风险点提示的防控措施。四是加强自主管理、检查与审计。本行通过事后监督、常规稽核和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加强对辖内网点的反洗钱工作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薄弱风险环节、重点业务的隐患风险,提高反洗钱识别和操作水平,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纠正。

(三)内部控制概述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优化内控评价机制,建立起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机制,制定了完备规范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机制并严格执行;经营决策体现了决策机制程序化原则,并有明确的监督或制约机制;高管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符合相关任职资质要求,建立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引进、退出、选拔、薪酬、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处罚等日常人事管理合理规范;基本制定了各业务条线的规章制度并能较好的落实执行。

六、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末股票及股本结构情况

报告期初,本行股份总数为612,628,506股;报告期末,本行股份总数为612,628,506股。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612,628,506股,股东户数总计为2191户,其中,法人股东10户,自然人股东2181户。

2.报告期内,本行最大十名股东股权未发生变动。

(三)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概况

2025年度本行共审批或报备关联交易7笔,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其中重大关联交易2笔,一般关联交易5笔。截至2025年末,本行最大单一关联方贷款余额2450万元,占资本净额的2.35%未超过资本净额的10%;最大关联方集团客户贷款余额3518.4万元,占资本净额的3.37%未超过资本净额的15%;全部关联方贷款余额5714.7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5.47%,未超过资本净额的50%。本行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本行在“三会一层”的基础上,持续强化“三道防线”建设和关联交易日常管理,在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日常管理。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情况。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关联交易的管理、审查,接受一般关联交易的备案,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提交董事会批准。

2.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2025年度,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未对关联方提供优惠政策,并以不优于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审批。

3.关联交易的报告与信息披露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主动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报告期内,本行按季度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及对外披露,重大关联交易逐笔向有关监管部门作关联交易报告,并及时对外披露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4.关联交易收益及损失

截至2025年末,本行全部关联方贷款余额为5714.72万元,本年累收息234.97万元,均为正常类贷款,无损失情况。

(四)股权质押与冻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被司法冻结股份数1500.5万股,占本行总股份数的2.45%;股份质押2户,股份数2210万股,占本行总股份数的3.61%。暂不存在本行股东将所持本行股份质押在本行的情况。

七、董、监、高级管理层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简历及任职情况

1.董事成员

刘小周先生,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河源源城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支行行长,连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广东河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

黄辉宏先生本行执行董事,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澄海农商银行副行长陆丰农信联社副主任、党委委员、陆丰农商银行副行长曾任惠东农村商业银行平山支行行长,惠东农信联社白盆珠社主任,营业部副经理,高潭社副主任,盐洲社副主任等职务。

潘晖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惠东农商银行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曾任惠东农商银行党委(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党建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等职务。

叶海雯女士,本行非执行董事,汉族,本科学历。现任惠州农商银行高级督导员。曾任博罗联社平安信用社、麻陂信用社,博罗联社、博罗农商行工会办公室主任,博罗农商行运营部总经理,海丰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惠州农商银行行长助理等职务。

刘荣涛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陆丰市财政局基建结算中心工程造价审核员兼项目工程财务总监,陆丰市建筑工程总公司工程师等职务。

张美坤先生,本行非执行董事,汉族,中国民主同盟,本科学历。现任中国民主同盟陆丰市基层委员会主委,汕尾市人民代表制度研究会副会长,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常委。曾任汕尾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深圳办事处主任,中国民主同盟陆丰市总支部主委,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汕尾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提案审查委员会委员,汕尾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服务公司副经理,陆丰农信联社理事等职务。

杨锋先生,本行独立董事,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公司通信发展部高级技术经理、河源市第八届人大代表。曾任河源市源城区第八届、第九届人大代表,河源市农村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等职务。

张育根先生,本行独立董事,汉族,中国民主建国会,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任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执业律师等职务。

2.监事成员

龚光华先生,本行监事长,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惠东农商行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监事会办公室、运营部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人力资源部、运营部总经理等职务。

郭少展先生,本行职工监事,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本行监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曾任陆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特派员办公室、内审部(内审监察部)副经理、金厢信用社主任、安全保卫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崔天扬先生,本行外部监事,本科学历。现任河源市星梦想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源市青少年舞蹈协会会长。曾任杭州市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经理等。

3.高级管理层成员

黄根先生,本行代理行长,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峰支行行长,广东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工董事等职务。

叶辉旺先生,本行行长助理,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陆河农商银行行长助理。

曾振跃先生,本行内审部门负责人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陆丰农商银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陈振浩先生,本行财务部门负责人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陆丰农商银行内审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及碣石支行行长等职务。

蔡泽亮先生,本行合规部门负责人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陆丰农商银行东海支行行长等职务。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王耀伟先生、李晓蕾女士因任期届满辞去独立董事等职务;2025年12月,林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职工董事等职务;叶海雯女士于2025年12月26日起担任本行股权董事。

2.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10月,黄少江先生因任期届满辞去外部监事等职务;林厚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股东监事等职务。

本行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汕金复〔2026〕3号),并于2026年1月23日正式印发修订后的《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自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行正式撤销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相关制度同步废止。龚光华、崔天扬和郭少展不再担任本行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3.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2月,聘任张帅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同年12月免去本行副行长职务2025年5月,聘任蔡泽亮先生为本行合规部门负责人,免去陈泽磊先生合规部门负责人职务;2025年8月,免去林栋先生本行行长职务,由黄辉宏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25年10月,免去黄辉宏先生和赖永明先生本行副行长职务,由黄根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三)本行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职员工375

(四)年度薪酬及激励情况

1.薪酬制度

本行已制定《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版)》《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19年版)》《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实施细则(2025年版)》《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2022年版)》,并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或每季制定经营目标考核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

2.薪酬结构

员工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浮动工资、绩效工资(含考勤绩效工资,下同)、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基本工资、浮动工资、津贴和补贴按月考核发放,绩效工资由本行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按月或按季等方式发放。

3.员工薪酬政策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本行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及提名委员会负责审议有关薪酬制度和政策,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董事及监事薪酬津贴报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层负责拟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方案,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薪酬管理方面的各项决议。

2)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

本行年度薪酬收益人为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编员工(含内部退养人员)等。

3)非现金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非现金薪酬情况。

4)薪酬延期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提留,合计141人641.92万元,其中10名高管人员延期支付比例为50.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其中131名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延期支付比例为40.1%,延期支付年限为3年。

报告期内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共发放2022-2024年延期支付薪酬339.66万元。

5)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职工工资总额与存款规模及风险调整后利润挂钩。

6)薪酬方案例外情况

本行高管薪酬调整根据《广东农信系统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粤农信联发〔2025〕60号)执行。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情况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根据履职评价和考核结果确定,其中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目标薪酬为6万元/人/年,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按《广东农信系统机构高管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报告期内,发放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39万元、外部监事15万元及高级管理层人员的薪酬606.08万元,合计660.08万元。

八、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情况整体评价

报告期内,本行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等治理主体在内的公司治理架构,并分别制定了对应的议事规则,“三会一层”及各专业委员会形成了依法合规、各司其职、运作顺畅、相互制衡的良好治理模式。

(二)股东会

1. 股东会职责

股东会作为本行的权利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及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本行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等职权。  

2.股东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2次股东会。

2025年4月29日,本行在陆丰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17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32,844,000股,占陆丰农商银行股份总数的68.88%。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利润分配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等14项议案,并听取了2024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等6项报告。

2025年10月16日,本行在陆丰农商银行总行九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出席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共1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2,732,000股,占陆丰农商银行股份总数的67.3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陆丰农商行监事会、调整组织架构等7项议案。

(三)董事会

1.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本行经营发展战略,以及支农支小、绿色信贷、金融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资本规划,承担资本管理最终责任,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的方案;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董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等职权。

2.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共有董事8名,其中职工董事2名、外部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均能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3.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5年,本行董事会始终将规范运作视为企业生命线,持续完善“两会一层”运行机制,提升治理效能。

1)会议召开与决策情况。截至2025年末,本行董事会共召集股东会2次,审议议案21项,审阅报告6项;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审议议案82项,审阅报告26项;内容涵盖年度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机构设置、基本制度建设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下设7个委员会充分发挥议事职能,共召开会议31次,审议议案47项,审阅报告16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2)董事履职与制度建设。一是不断提升董事履职能力。全体董事恪尽职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省联社与本行开展的各项学习培训,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尽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专业的独立意见。二是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各项制度。结合本行工作需要,修订了《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选举办法》,并对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定进行完善性修订,助力提升股东会、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水平,使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更加坚实。

3)投资者关系与信息披露。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重大事项信息。同时,建立了常态化的股东沟通机制,充分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股东履职履约的自觉性,规范股东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

4)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条件进行定价,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本行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共发生关联交易7笔,均为授信类关联交易,其中重大关联交易2笔,一般关联交易5笔,均按程序完成内部审查审批。本行年末关联交易余额为5714.72万元,占资本净额的5.47%,均符合监管要求。

4.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计4名独立董事,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4名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职,认真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为本行工作的时间符合监管相关规定。4名独立董事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股份,在本行无贷款,均不担任本行任何管理职务。4名独立董事均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在董事会积极参与议案的审议与决策,就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维护本行及本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为董事会履行决策和监督职能发挥作用。

5.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董事会各个专门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职,按照职责定位,充分发挥议事职能,围绕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内部审计、服务三农、关联交易、消费权益保护等董事会关注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会议31次,审议议案47项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协助董事会决策的作用。

(四)监事会

1.监事会职责

除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履行职责外,还应当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监督董事会确立稳健的经营理念、价值准则和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发展战略。二是对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三是对本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四是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五是对本行薪酬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2.监事会构成

本行监事会成员5名,其中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全体监事均能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3.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2年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独立、公正、勤勉地对本行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1)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25年,本行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审议并通过54项议案,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6项议案,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2项议案。全年对本行对利润分配、财务资本、合规内控、案件防控、信贷资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声誉风险、薪酬管理、金融消保、反洗钱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审议各项议案,广泛听取各位监事的意见和建议,并发出相关监督意见和风险提示。

(2)主动列席高层会议。2025年,出席股东会会议2次、列席董事会会议7次、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16次、行长办公会会议3次、高级管理层下设委员会会议86次。积极参与有关决策的研究和讨论,独立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始终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和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坚持审慎经营、依法合规的原则,促进本行法治、转型、高质量发展。

(3)及时揭示风险。本行监事会以“坚持法治,坚守定位,稳中求进,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内控合规、防范化解风险、持续提升监管评级为目的,及时揭示风险,提出监督意见。一是针对信贷资产结构不够合理,清收处置力度不足,应诉尽诉工作不到位,不良贷款双升,逾期贷款占比较大,处置过于依赖内部核销,表外清收成效低,盈利水平不足,成本管控失效等问题,发出《监事会风险提示》2份;二是为加强战略规划管理,对战略发展规划实施的评估情况进行监督,发出了《关于加强战略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1份;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业务印章管理和使用,有效防范印章日常使用和管理风险,发出《关于加强业务印章管理工作的意见》1份;四是针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未能积极配合监事会工作,未按要求报送部分风险提示的落实情况,发出了《监事会工作质询》1份;五是对《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1份;六是对利润分配、财务资本、合规内控、案件防控、信贷资产、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声誉风险、薪酬管理、金融消保、反洗钱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关监督意见19份;针对高管层未及时回复监事会工作意见,以及个别部门未按规定呈报相关议案,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未到位等情况,发出监督提醒(通知)9次。通过监督及时落实整改,纠正错误,促进业务操作规范,依法合规经营。

(4)开展评价监督。本行监事会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根据各项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对本行董(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自评、互评、董(监)事会考评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由监事会进行评定,形成最终评价结果,并向股东会报告,上报监管部门、省联社及汕尾市农商行系统党委,促进董(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勤勉履职,充分发挥履职监督的积极作用。

(5)加强案防风险内控合规的监督。一是高度重视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积极主动参加案防工作会议,督促案防牵头部门制定案防工作方案,层层落实案防责任,要求相关部门做好案件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发生;二是督促加强内控管理,指导内审部门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查漏补缺,落实整改,完善内控机制;三是督促加强合规建设,要求合规部门制定合规工作方案,做好合规教育和宣传,组织开展合规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合规守法、审慎经营理念, 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四是督促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反洗钱工作,加大宣传,提高认识,改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五是督促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加大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管控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六是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内外部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落实整改,加大问责力度,遏制类似问题的发生,以整改问责促进依法合规。

(6)提升履职能力。一是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各位监事学习各项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及时掌握了解相关政策,增强各位监事的业务知识和履职监督能力。二是组织各位监事开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监事履职能力,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质效。

4.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委员均由外部监事担任。2025年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6项议案;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2项议案。

5.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勤勉尽职,积极参加监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职业特长,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正确行使表决权;全体外部监事为本行工作时间均符合监管相关规定,为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未发现本行外部监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行章程或其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外部监事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五)高级管理层

1.高级管理层职责

根据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确保银行经营与董事会所制定批准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及其他各项政策相一致,并做好信息报告机制。

2.高级管理层构成

陆丰农商银行根据省联社规定,设置行长1名,行长助1名。

3.高级管理层工作情况

(1)黄根行长,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风险法规部、安全保卫部。

(2)叶辉旺行长助理,分管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普惠金融部)、运营管理部、电子金融发展部、资金业务中心、贷款审批中心。

 (六)组织架构图
图片1.png

九、2025年度三农金融服务报告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高质量服务好地方乡村振兴发展,陆丰农商银行高度重视,以对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深度聚焦贫困地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发展。现将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及成效

截至202512月末,本行涉农贷款242203.94万元,比年初上升15753.04万元,增速6.96%,普惠小微贷款126937.28万元,增速38.78%,普惠涉农贷款98118.67万元,增速41.01%,各项贷款增速7.31%。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大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监管目标。

1.围绕“乡村振兴”发展主线,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

一是优化“三农”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有效推进户户通管理机制建设三是派驻金融人才入村下乡

2.围绕“产业兴旺”主线,强化“三农”关键领域金融供给

一是助力补齐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3.围绕“服务本地”主线,提升县域金融服务质效

一是明确辖内贷款机构“三农”、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县域实体经济内部考核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三是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

4.围绕“增量扩面”主线,拓展涉农信贷增信方式

一是精准滴灌当地“五金制造业”;二是加大“渔船贷”营销力度,推出海洋牧场抵押贷款信贷业务;三是践行勤劳金融,出台全员营销竞赛活动等方案;四是持续推进融资担保业务;五是加大信用贷款投放

5.围绕“乡风文明”主线,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提质升级“阳光信贷”工程、着力配合政府开展增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为营造和谐安定有序的乡村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6.加强“三农”金融风险管控

本行积极通过业务转型推动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全面完善贷前、贷中、贷后三个风险防范环节的权限控制、整体运作和监督支持,构建多层次的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体系,加大“三农”信贷风险防范和化解力度,形成常态监督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目标

1.全力推进信贷业务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3.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

4.抓紧做好配套政策安排

5.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6.加强宣传推广,提升本行“户户通”工作的影响力。

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2025年初以来,本行积极按照监管部门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从组织体制建设、制度机制建设、行为规范、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金融消费争议解决及重大创新创优等多方位发力,全面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水平,积极践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社会责任。一年来未发生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未发生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引发大规模投诉和群体性事件,无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事件,工作成效较为明显。主要做法有:一是明确各层级职责,完善组织体制建设二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消保内控管理三是做好内外部教育宣传,提升全员维权保护意识;四是多渠道接收消费者诉求,有效化解金融投诉纠纷

本年度累计投诉件54件,其中有效投诉19件。同比投诉量下降11.48%,有效投诉下降52.50%。

十一、企业社会责任

2025年度,陆丰农商银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加强员工服务培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扶贫帮困等活动,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助推本土经济高质量发展。

精准对标“百千万工程”,金融赋能县镇村协调发展。本行积极对标对表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注入金融“活水”,通过出台《陆丰农商银行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加快推动投放信贷资金支持“百千万工程”,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服务下沉到“县镇村”,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发放支持“百千万工程”贷款余额347773.49万元,增幅12.59%

锚定“制造业当家”战略,授信赋能五金制造产业转型升级。为响应广东省政府提出的“制造业当家”的政策,助力推动当地五金制造业转型升级,本行聚焦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业重要主体、产业有序转移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供给和产品创新力度,有效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着力支持打造“陆丰五金特色产业链”,精准支持陆丰各大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2025年,本行与陆丰电镀万洋众创城达成战略合作,该园区是万洋集团落户汕尾的首个千亩百亿级产业园区,主要集电镀生产、金属加工制造、研发科创、电子商务和智慧园区为一体的新型电镀专业园区,本行为入驻该园区内的企业提供融资额度8亿元,推动陆丰三甲地区五金制造业转型升级,并创新推出特色园区贷款产品“物业购建贷”,切实助力产业升级与实体经济发展,合作以来累计投放“物业购建贷”7笔,金额368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发放制造业贷款余额40320.77万元,增幅27.80%。

践行普惠金融使命,助力陆丰茶业特色产业提质增效。为配合支持陆丰市政府有力推进茶业协会以及当地茶叶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本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及广东省“一村一品”政策导向,立足“支农支小、普惠金融”定位,2025年,本行与陆丰市茶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为协会及会员企业提供融资额度5亿元,为新创期新兴企业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截至2025年12月末,累计投放2笔,金额450万元。

深化政银合作,支持当地国有企业产业。2025年,本行与陆丰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重要合作,向该公司提供专项授信9300万元并用信9000万元,用于支持陆丰市河西肉联厂项目建设,有效助力陆丰市民生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本行还与陆丰市农业农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优化农业金融生态环境、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升级等方面探索全方位合作。

深耕绿色金融领域,助力陆丰高质量发展。为引导全行上下锚定绿色发展方向,扎实推进绿色信贷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本行立足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并印发《陆丰农商银行2025年绿色信贷发展战略规划》。全行深刻把握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要义与时代要求,聚焦绿色产业领域融资需求,着力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与服务模式优化,积极拓展绿色信贷市场覆盖面,以金融力量赋能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12月末,本行绿色金融贷款余额4355万元,增幅27.56%。

践行社会责任,展现本土银行担当。一是本行始终践行金融为民初心,主动扛起地方企业社会责任,2025年累计捐赠公益资金6001752.96元,其中定向捐赠400万元助力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陆丰落地实施,精准支持当地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建设等重点工作;捐赠2001752.96元专项支持陆丰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推动当地医疗服务数字化升级,切实提升民生服务质效,以实际行动助力陆丰地方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二是助力关爱“一老一小”民生建设。本行与挂驻陆丰市省直纵向帮扶工作队指导下联合开展帮扶捐赠活动,为陆丰市儿童福利院、博美镇敬老院提供运营工作经费支持共4万元,有效缓解受捐赠机构环境卫生清理、设施设备维护等实际费用难题,助力弘扬敬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展现农商行支持本土民生的担当作为。

十二、年度重大事项

(一)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离合并事项

2025年4月23日,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关于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汕金复〔20258号),批复同意本行减少注册资本15,792,636元人民币,由原来的628,421,142元人民币变更为612,628,506元人民币。

本行并于2025年7月14日在汕尾市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备案等工商登记手续,并对《营业执照》进行了更新。

(二)关于不再设置监事会事项

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陆丰农商银行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已于2026年1月22日收到《汕尾金融监管分局关于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汕金复〔2026〕3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汕尾监管分局已核准本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章程核准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行正式撤销监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接监事会职权,与监事会运作和监事履职相关制度同步废止。

(三)更换高管情况

2025年2月,聘任张帅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同年12月免去本行副行长职务2025年5月,聘任蔡泽亮先生为本行合规部门负责人,免去陈泽磊先生合规部门负责人职务;2025年8月,免去林栋先生本行行长职务,由黄辉宏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2025年10月,免去黄辉宏先生和赖永明先生本行副行长职务,由黄根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聘任、更换或者提前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5年度,本行聘任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期间未发生更换或者提前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行无主要股东相关信息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所持商业银行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十三、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高级管理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四、董事会关于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7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3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董事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1.本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行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和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确认意见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监发﹝2021﹞14号)以及本行《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后,出具如下意见:

1.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本行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行202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广东岭南智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十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章程》;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二)备查时间:202661日至202671日。

(三)备查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四)本文为官网披露版本,完整版本请于备查地点取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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