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丰农商银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如期召开,特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10:30
(二)会议召开地点:陆丰市东海街道东海大道西侧陆丰农商银行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陆丰农商银行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陆丰农商银行刘小周董事长
二、会议出席情况
陆丰农商银行全体股东共2200人,股份总数628,421,142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4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12,744,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5.6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增删、变更议案,经出席股东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调整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部分经营管理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12,744,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表决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决议。
议案2:关于审议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批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12,744,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表决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00%,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决议。
议案3:关于《陆丰农商银行2023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412,744,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的表决票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并形成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广东伟伦事务所王杰诚、郑永锐律师见证并出具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五、其他事项
陆丰农商银行股东如对本次会议决议内容及相关公告有异议的,可将书面意见递交到陆丰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股东递交书面意见时,请提供身份证、股票证等资料进行身份核实。
联系人:陈文磊、林惠颜;地址:陆丰市东海街道东海大道西侧路边(桂花路与东海大道交界处南侧)陆丰农商银行总行四楼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660-8893990。
特此公告。
广东陆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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